【信息来源:大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【信息时间:2022/2/16】
为进一步丰富我省综合专家库专家资源,更好满足招标投标领域市场需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及专业、数量
本次征集从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。具体专业需求详见各市专家征集专业(附件1)。
二、征集专家基本条件
1.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。
2.熟悉所征集专业领域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技术规范、技术标准,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。
3.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认真、诚实、公正、廉洁地履行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65周岁以下,能够独立承担评标工作。
5.没有违纪、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。
6.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征集步骤及程序
本次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(不接受个人自荐专家)、信息核验、培训考试、择优入库的程序进行,信息采集和专家培训考试通过“辽宁专家服务APP”完成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申请人填写《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》(附件2),由所在单位(退休人员为原单位)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(无执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评标专家能力水平证明)等,到各市专家管理部门进行基本信息登记,并签署专家承诺书(附件3)。
2.各市评标专家管理部门将满足要求的申请人信息“三要素”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)录入专家管理系统,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步核验(省直单位主管部门也可征集、推荐专家,推荐人员信息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录入,录入的专家遵从属地化管理,由各市专家管理部门进行初步核验)。申请人自行下载“辽宁专家服务APP”软件完成注册,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。
3.通过初步信息核验的申请人,按照辽宁专家服务APP通知要求,进行统一的免费线上培训及考试(具体时间关注辽宁专家服务APP内通知)。
4.将培训考试分数大于等于60分并通过省级核验的申请人择优入选省综合专家库,入库后颁发《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》(APP电子版自行下载),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。
四、有关事项
1.各市评标专家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专家征集工作,广泛发动人才资源,认真组织信息核验,切实履行管理责任,对故意隐瞒违法违纪记录、刻意填报假信息伪证明、无理缠访闹访、无故投诉滥诉的,直接取消专家申请资格。
2.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、提供相关材料,确保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。按要求参加培训、考试,不得违法替考、舞弊抄袭。要妥善保管好“辽宁专家服务APP”账号和密码,不得转借他人或另作他途,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3.联系电话65852555